(六) 学术活动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次数:

学术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活动,加速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如下:
(1)实验室副主任负责主持日常学术活动,制定学术活动计划、组织学术活动计划的实施,解决学术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安排至少2次学术活动。由学术秘书安排学术活动日程。对面向全校的学术活动,由科研处协助安排。
(2)学术活动内容包括有关领域的发展方向以及前沿学科综述和论文报告、研究工作的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工作开题报告、进展报告或总结报告、国内外学术会议汇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预报、专题学术讨论、系列学术讲座及研究工作报告。
(3)为加强和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经实验室主任会议批准可邀请本学科领域国内有成就的学者专程来实验室做学术报告,其所需费用全部或部分由实验室负担,并付给一定酬金。学术活动经费由实验室的经费预算中列文,在学术活动中,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付给报告人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