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06       访问次数:

各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测评结果是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重要依据。根据《宝博体育中国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民大发〔2019〕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0-2022级本科在籍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23年9月6日—9月18日

三、工作安排

(一)系统维护(9月6日—9月7日)

各学院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一院一策”工作要求,在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系统中,做好测评比例设定、审核工作人员设置和加减分项目录入工作。

(二)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9月8日—9月15日)

学生对照本院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通过“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申报。其中,在填报加分项目时,须随附件提交证明材料;减分项目由学院统一提交。学院可结合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组织好学生申报。各项测评以8月31日为分割线。资格认证的加分依据以得到证书或已经通过的证明日期为准,不以发证日期为准。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负责本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辅导员、班导师具体执行。测评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院依据本院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审核学生申报材料。

(三)学院公示(9月16日—9月18日)

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年级专业排序后,面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政策宣讲、系统维护和学生动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本次测评工作。

(二)加强培训,注重实效。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带头组织好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学习,做好审核人员的培训,确保准确全面理解测评条款,按时高效完成测评工作。

(三)强化沟通,协同推进。各学院要确定一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联系人,通过“综测工作问题反馈群”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67843069。


附件:《宝博体育中国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