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2-10-10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日前,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的通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相关项目的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申报及遴选相关项目,旨在总结提炼我校学生工作,鼓励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团队化,有效提升以辅导员、班导师为主体的学生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度和影响力,有效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申报范围

本次启动申报的专项任务项目分为学工管理工作精品、辅导员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等四个类别。学工管理工作精品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申报,剩下三个类别由学院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申报。

申报选题一般应参考《2022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中明确的方向,也可在符合项目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同等条件下,党委学生工作部优先推荐符合《选题指南》中的项目。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已实施1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清晰的导向性、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较强的示范性。

三、申报数量

各学院可以申报辅导员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各2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1项,总申报数不超过5项。

获得湖北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育人故事分享会二等奖及以上、宝博体育中国首届班导师主题班团会设计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人员,上届湖北省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结项验收中获评优秀等次的项目主持人,可以单独申报,不受上述项目数限制。

项目类别中学院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名额不横向调配;尚未结题的省级、校级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

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A》(附件3)一式1份,

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B》(附件4)一式5份。

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各学院牵头负责学院的申报工作,所有申报资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一并提交,纸质材料报送至大活三楼学工部教育宣传科,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sjy@scuec.edu.cn

截止时间:20221024日上午下班前。

五、评审与管理

(一)项目评审与资助

经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参与湖北省选拔,对未推荐参与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校内立项培育扶持。

省级项目资助经费由湖北省统一确定。

校级项目分为重点培育项目和普通项目,重点培育项目经费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廉政”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具体项目数量将结合申报情况、项目质量等综合确定。

(二)项目培育与管理

相关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建设指导、过程监管和目标管理。项目培育期为2年,项目实施1年后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项目实施过程加强监管。

六、补充说明

1.湖北省教育厅提供的《选题指南》与往年立项项目名称相比有较大变化,体现了教育厅希望高校学工队伍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在学生工作第一线的导向,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在项目申报和日常工作开展中注重把学问做在学生身边,把论文写在工作实践中,凝练育人模式,讲好育人故事,增强育人实效。

2.今年5月份,党委学生工作部开展了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的校内申报和遴选,因湖北省教育厅选题导向发生重大变化,鼓励各学院围绕《选题指南》再次积极申报,5月份的评审结果和本次遴选结果一并公布。

 

附件1.《培育建设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的说明》

附件2.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选题指南

附件3.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A表》

附件4.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B表》

附件5.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汇总表》

     

(编辑:安树庭  审核:李川国  上传:安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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