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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3年实验班招生简章

发布人:周雪敏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量:

根据《宝博体育中国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CPA)卓越文科人才试点班、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班、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的招生工作,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班级及计划

管理学院2023年实验班招生班级、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资格如下:

招生班级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报名资格

注册会计师(CPA)卓越文科人才试点班

35

管理学院2023年秋季新入学本科生

高考英语、数学各100分以上,热爱会计专业,有志于从事会计行业相关工作

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班

35

管理学院2023年秋季新入学本科生

高考英语、数学总分200分以上,有志于从事商务大数据分析行业相关工作

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

35

全校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

热爱旅游,有志于从事旅游管理相关工作


二、班级培养特色

(一)注册会计师(CPA)卓越文科人才试点班依托会计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及荆楚卓越经管人才协同育人项目,以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核心课程、以前八大事务所顶岗实习及大数据会计实训为实践平台,汇集管理学院、知名高校学者及行业专家为顶级师资,旨在培养大数据审计分析能力与思维能力,具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应用技能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班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基础,聚焦商务大数据分析方向,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理论+信息系统开发+大数据分析”三条线为核心的专业课程体系,建立了层层递进式、基于能力导向的综合实践教学体系,旨在培养掌握管理学基本理论,熟悉现代信息管理技术与方法,善于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商务数据开展定量分析,并实现智能化商业决策的复合型人才。

(三)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是经学校批准,与英国切斯特大学共同设立的教学改革试点项目,是集中两校优势教学资源全力打造的高端旅游人才培养平台。实验班由两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专业课程,推行国际化、精英化教育,培养掌握现代旅游管理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具有国际视野、管理能力、创新精神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详见各实验班招生咨询群

注册会计师卓越文科人才试点班QQ群:582802039

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班QQ群:809983155

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QQ群:291235058

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0日

选拔时间:2023年9月15日-22日

四、录取规则

学院2023年实验班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方式,分为学业水平初审和综合素质选拔考核两个部分。

(一)学业水平初审

学业水平成绩满分100分,优先选择入学分级考试分数,如无分级考试,则选择入学分班折算的高考成绩。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CPA)卓越文科人才试点班、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班初试选拔基于报名新生高考英语折算成绩、数学分级考试成绩及标准化高考总分(按各省高考总分标准化)按照4:5:1(英语:数学:高考总分)的比例计算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成绩,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基于上述成绩按照8:2(英语:高考总分)的比例计算加权平均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成绩。

(二)综合素质选拔考核

1. 综合素质选拔考核名单由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生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 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培养潜质,由考核专家组成员与考生通过开放式讨论进行。面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生最终综合素质成绩为所有考核专家组成员的平均成绩。

(三)录取办法

1. 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学业水平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40%。

2. 根据总成绩及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综合素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班级管理

(一)录取进入实验班同学即转入对应专业(注册会计师卓越文科人才试点班对应会计学专业,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班对应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旅游管理国际实验班对应旅游管理专业),后期不再参加专业分流。

(二)实验班班级与学院其他班级收费标准一样,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三)实验班实行动态管理机制,退出与转入按《宝博体育中国管理学院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保障与监督

(一)学院成立实验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各专业成立实验班招生工作小组实施相关具体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委员会对各实验班的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二)实验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七、附则

(一)实验班招生工作由管理学院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二)本招生简章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管理学院办公室:027-67843646(周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40966(李老师)